这笔钱真的丢水了吗
我在2000年结婚,现在想离婚,2004年父亲给了55000给我们买房子,我自己借了22000,一共77000买了房子,现在房子涨到150000
去离婚,别人说150000要我们2平分,可是那55000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啊,那我父亲还不得气死
有人说叫我父亲立个字据,说55000是给我买房子,但是55000作为我个人财产增于,以后房子涨价中,由此55000产生的价值也归我
有人说法官肯定不会理会,因为别人会说你父亲和你一伙的,这个字据无效,
有人说去把这个字据办个公证
请问,这个字据的落款日期是写现在吗?我想是写现在的,不然就是太假了
然后,没有公证法院一定不会承认吗?要是公证需要多少钱,公证后法院还采信吗?
谢谢大家,我很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