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帮助!!!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有事请教一下,希望能及时给予回复。
我孩子四个半月时,孩子爸爸对我们母子不管不问,不照顾孩子也不给生活费,到现在已经九个多月了。因为有些矛盾他提出协议离婚,我同意离,不过是去法院离。我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现在只要一个公平,协议我算计不过他。他不愿意去法院,见我执意要去,现在反口了,说想起孩子太心痛,不想离了,要求我们以后永远不提离婚的事好好过日子。他这样反反复复地反差太大,经过这么多事,我已经看不清楚他了,不知道他说的真假。如果我现在不起诉,错过时机,等孩子二岁了,我就争不过他,我的工作单位没他稳定,到时争不到孩子抚养权了。没孩子,我是活不成的。可为了孩子我不想他成长在单亲家庭,那样对他身心成长不利。所以他要是能真得诚恳地跟我好好过日子,我也不想弄到离婚的地步。想跟他私下签个协议,协议内容大概如下:
从此刻起到孩子成人时止,不管何时双方离婚,作为父亲的男方自动放弃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权利;孩子抚养权将由作为母亲的女方享有。并且,若双方出现离婚情况,家里分割给男女各方的房屋财产在其任何一方死亡后归儿子所有。双方承诺:本约定在任何一方死亡时,对依离婚协议分配或法院判定的房屋财产做遗产处置的不可撤销的遗嘱内容。 并且,若离异后,任一方所分得房产有迁拆或置换等变动情况时,这一方不得用于换得房产以外的东西,且新房产的价值不得低于原房产价值,在其死亡后仍然归儿子所有,二者间差价视同协议外的额外赠予部分,也不得作为遗嘱撤销内容不予履行。
我就想问问这个协议用不用请个第三鉴证人签字,不公证光我们二个双方签字的话,有法律效力没??我所写语句表达的意思准确不??不准备,应该怎么写才更准确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