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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彩礼,女方买的家电的问题

请问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彩礼,女方买的家电的问题

我结婚快两年了,孩子9个月了,我们现在闹的很僵,协议离婚未果,要是我们由法院判离,我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我是男方,我的孩子是女孩),女方在结婚前买的电视,冰箱,和洗衣机,(由于某种原因,电视的发票是结婚后的日期,发票的名字是我妻子的)我能得到那些呢?我们婚后在女方的存折上有1万5千元,她花1万3千买了一部相机,其中三千不是存折里的钱)我能得到多少那?结婚前我给女方的彩礼2万能要回来吗?最主要的是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有办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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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都是婚后的只能认为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未满两周岁小孩由女方抚养。要回彩礼没有法律依据。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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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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