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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的房子问题

关于离婚后的房子问题

您好,我父母在是二十几年前离婚的,离婚时已经有十年的婚姻了,房屋属于公房,是父亲单位分的,是个两居室,当时法院判的是大间房归母亲,小间房归父亲,后来,单位又分给了父亲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法院判的房子就上交单位了。新房子距现在也有十几年了,现在的这个房子依然是公房,没有买下来,最近父亲说要把这套房买下来,我想问一下, 1、法院判的结果对于这个所谓的新房子还有法律效力吗?就是我母亲还有居住权 吗? 2.我父亲有权利把这房子买下来呢?我母亲担心父亲买下来,自己就没有栖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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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单位是用原来的房屋调换现在的房屋,那么有权居住,反则反之。
2、是否买,需要看单位是否进行房改,买下后,还具有居住权。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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