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姐的不幸婚姻
律师好!
我有个姑姐,这次地震虽然没有受灾,但是她的处境并不比受灾好多少.她是个失去大部份听力的残疾人,与乡下一个家庭贫困的青年结了婚.婚后双双到广东打工.不幸的是,她生了个脑瘫孩子,她老公一家人都要她放弃再生一个.她却坚持不肯.从此她老公一家人对她和脑瘫孩子不理不顾,还经常讽刺她,打击她,使她受到莫大的伤害.更可悲的是,她老公和家人偷偷地把孩子送走了,不知送到何处.她现在是天天牵挂孩子,忍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再也不想跟她老公过下去.
她托我向律师请教:
1.她想离婚,是否可以要求男方作赔偿,可以赔偿哪些项目(她想争取一些赔偿费用去找孩子)?
2.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她老公同意离婚,但收入不多,肯定不会同意赔偿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就要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有可能得到赔偿费和抚养费吗?
代姑姐谢谢热心的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