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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名律师指点迷津-复杂离婚背后

请名律师指点迷津-复杂离婚背后

我,男性,2006年10月19日协议离婚,离婚时按照民政局格式约定:一、子女抚养问题:孩子归我抚养,女方300元/月的抚养费;二、共同财产分配问题:所有财产归女人所有;三:住房安置问题:广场房屋118平米归女方所有,男方搬出;四、其他约定:无。


婚姻期间有房产三处(双方都知道),其中只约定了一处归女方所有,其他当时口头约定,没有提及房产归我所有,协议中第二条所有财产仅指给女方的房屋中电气家具等等财产,但事个一年多的时候,女方提出诉讼要求其他的二处房产也要归她所有,有一处至今还是购房合同,产权证没有办下来。


所以请律师支招,不能让无耻的女人得逞!


QQ:1494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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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为什么在离婚协议重书写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问题就麻烦了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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