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前提:与她性格不和,她经常与我父母产生隔阂,我在中间周旋,结果还是不行
他诉讼说:经常受我家人虐待,纯属无机之谈,就一次,她张口骂我母亲,我母亲打了她两下,她说她耳朵疼,我带他去医院检查,挂专家号,挂号费用5元,结果检查完,医生就给开了1元钱的药,说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她起诉书上说的主要原因。我不能接受
财产分割:
所有家具(若干)、电动车(2辆)、电器(若干)、金器(3样)、电脑、手机、电磁炉、7000元现金;
诉讼说:所有家具、电器、4000元现金、金器、电动车 归他所有;
电脑、手机和3000元现金归我
我不能接受的原因:1、7000元现金,多我我自己的工资,分割给她少部分我能接受
2、家具、电器是我们共同出钱购置,怎么能分割给她一个人
3、电动车,是结婚前陪送1辆,婚后我父母给我又买了1辆,她把我父母买的那辆据她说是 丢了,具体原因不祥,我还想要求索赔我的电动车,不知是否合理
4、金器从她离开我们家,我就不知道去哪里了,她还要求我分割给她?????
5、她在我们家呆的时候从来没有做过饭,洗过衣服,还说我们家人虐待她?
6、她离开家这半年,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都做过些什么??????????
7、家具电器,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共同购置的
8、家具中的电磁炉,是我母亲购置的,她也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