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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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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从认识到结婚,女方只掏出1000元,其余包括订婚、彩礼、酒席、房子的装修、家具家电的购置。基本上都是男方的钱共计30000元左右。女方父母给的10000元的陪嫁一分没花存入银行。现在要离婚了。请问应该怎么分割。我要我现有的家具家电。女方带走那10000元的陪嫁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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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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