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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6结婚

2005年9月26结婚

你好,律师.
我是2005年9月26日结婚,
今天是2008年5月12日,我决定结束婚姻的日子.婚期3年不到

我是82年出生现在26岁,
结婚时23岁(2005年9月26)结婚,24岁(2006年10月3)有了宝宝.是一毕业就结婚的,缺乏考虑.

对方是78年生人,现年30岁,他父亲2007年去世后,给他留了两层楼房,是4,5楼,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过到他的名下,市值不知道.
对方现在还有外债10万余,他和我父母借了2万5千的钱用于债务偿还,但是没有打借条,并且当时我们感情还很好,是让我开口向我母亲借的,我想问律师,1我需要承担的债务和得到的遗产是什么?2那2万5000元  他是否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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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债务如果是用于正常的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对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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