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的问题,很着急······请速回复
律师你好:
我和我老公是2004年领取的结婚证书,那时候我还在上班,他没有工作,在第2005年5月份的时候我辞职不做了,2006年2月份买了套房子(他家出了9万,我家出了8万,我们拿了3.5万),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2006年3月我在街道办理了免税的服务社,是我和我老公2个人的名字,我是法人(但是实际上服务社就我一个人在忙,他就天天看书,一点都不帮忙的)所有的开销都是由我承担,他没有出过一分钱,家里存款大概20w,全部都存在我的帐户里,剩余2-3w在公司周转。2008年的5月我们又看中一套房子(首付40万由我父母出,其中13万由我垫付,父母说回头还我),另外60万等男方家把现在住的2室1厅的房子卖掉后再出资,剩下余款由我贷款,产证上也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然后我们把06年2月份买的那套房子产证上的名字转让给男方父母。
现在的问题是:(1)男方的妈妈想把户口落在我们买的新的房子里,说只是落户口不是写产证上,不会要我们房子的,那么如果离婚他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分的一份呢?
(2)如果男方现在反悔不卖那个2室1厅的房子了,我们离婚的话,我父母的首付是否能够拿的回来?
(3)老公从来都不帮忙的,如果离婚,那么存款他是否可以分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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