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中的财产和扶养权问题
严律师:
您好!
由于对财产分配未达成协议,我已被妻子起诉离婚,近期就会开庭,有些问题想请教您:
1、房产问题。
我家在农村,98年结婚,住房是结婚前父亲盖的楼房,产权证为我父亲的名字,到目前一直未变更。但去年有拆迁的传闻,当时考虑到我哥嫂会为拆迁款打这幢房子的主意,所以请他们写了一份证明,基本内容就是:如果房屋拆迁,所分得补偿款仅属于我,与我哥及父亲无关。在这份证明上我哥及我父亲都有签字。这份证明现在我妻手中,她拿此做为分房产的依据。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证明是否可以做为平分我的房产的依据?
2、女儿扶养权的问题。
女儿现在9岁,考虑到妻子总是对女儿说我及我家人的坏话,甚至教她仇视我们,所以我想尽最大努力争取到扶养权,但女儿很听妻子的话,我应该如何做才能争取到女儿的扶养权?
3、请律师的方式和费用。
因为我对法律知识有限文化程度也不高,也担心在庭审的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所以想请律师,但不知道如何请,或者有无必要以及费用多少,所以请就这些问题做出回复,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