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亲笔写的当他出轨后给予妻子的赔偿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丈夫在我们结婚后曾立下如果他出轨而导致我提出离婚时会给予我的精神赔偿(一套他奶奶遗产公证给他的房和行驶证是他的轿车),并且在由他亲笔写的证明里注明他承认此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我担心当时写这证明时只有我和他俩个人,而且随便找了张信纸以手写方式由他本人书写签字的,请问以后如果因他的个人原因发生离婚案时,在法律上我出具此证明是否有效?并且我能否因此证明而得到证明里所注的赔偿?
非常感谢您,期盼您的答复!
[ 本帖最后由 yanxueyaomei 于 2008-4-22 19: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