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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婚姻,应该怎样取德我的权利?

关于我的婚姻,应该怎样取德我的权利?

我和我丈夫于2005年结婚.由于是未婚先孕.所以结婚也比较仓促.我老公是广东人.而我是重庆人.我们分居两地.从怀孕一直到孩子出生,他只在我身边待了3天.而且由于他没有什么工作.孕期和生产都是我父母拿钱支付的.孩子出生以后.也一直由我母亲照顾.由于是剖腹产.所以我生完小孩3个月以后才开始上班.从那以后,就一直是我一个人工作赚钱养小孩.他父亲没有给家里寄一分钱生活费.而且连电话也不给家里打一个.我和他失去了联系.今年过年的时候.小孩病重.儿童医院下了病危通知.治疗费也需要很多.凭我的家庭条件,根本支付不起.我给我老公的老家打了一个电话,希望可以找德到他.但是他父亲说,他也已经一年多没有他的音信了.而且.他老家也很贫穷.根本不可能可以帮德到我.我不知道在哪才可以找德到他.他从孩子一出生就没有付一点做父亲的责任.还是我父母四处帮我借钱.保住了小孩一条命.现在家里负债累累.我也不知道该怎样走下去.我希望可以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希望可以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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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与对方离婚,也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具体如何你自己衡量.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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