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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是1974年8月出生在邵阳。1992年的时候,到了衡阳,和现在的爱人在一起后并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可因为没达到结婚年龄,所以当时没去办理结婚证,一直到现在也还未去补办结婚证。后来,有一次普查户口的时候,当时我不在家,所以婆婆随便就帮我上报了一个当地户口,并且,领取了户口簿。于是,我就成了有两个户口的人了。一个户口是在邵阳娘家并未迁出,一个户口属于衡阳本地出生的。   可现在,我和爱人的性格分歧越来越大,感觉很受伤,也特别累,所以都想分开。可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的婚姻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如果我们自己签订分手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用?

   去年,我曾经去咨询过这件事情,可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们的婚姻不属于事实婚姻,因为在1994年2月1号前我还未达到20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如果我们任意一方现在和他[她]人结婚,都是法律允许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没结婚,只是属于同居生子。如果我们在财产和孩子的问题上有分歧,那么还是需要去法院判决的。所以,请问,我们要分手,应该怎么办为最妥? 一定 需要去补办结婚证再去办离婚证吗?   一定需要去法院才能够解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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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要维系关系,那么去补办结婚证,如果你们想结束这种关系,那么双方自行分开即可,其他的如财产、小孩抚养问题可以单独诉讼。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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