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继母离婚的财产纠纷
父亲与继母于1988年结婚,期间,继母无工作,财政权由继母掌管,1996年,父亲分得一套福利房,交集资款2万元,2002年父亲为我结婚四处借债7万元买房,当年因我没办身份证,所以房产证是我父亲名字,2007年为还债,父亲把没房改的房卖给同事8万元还债,从2000年至今,父亲与继母分居至今.2008年继母起诉离婚,要求:1与被告分割财产,2被告一次性补偿生活费
现在请问财产作如何分配
我的几点疑问:
1父母为我结婚买的房产,是否购成赠予合同,当年借债的人可以作证是为我结婚买房所用
2没房改的单位分房是否有权利买卖,买卖后是否可以当作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3我和爱人是否可以参与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