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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共同财产

房产分割,共同财产

***急***请在两天内能为我解答,谢谢!  ***我想咨询下:购房时是由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证的名字是儿子和儿媳妇共有的,但由于购房时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现在就归其两人所有,所以房产证一直是在父母手里的,相关出租管理事项也是由父母操作的,现儿子和儿媳妇闹离婚,儿媳妇想就此房产分割,请问她有权分割吗?有无补救办法让父母能保住这份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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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那么在分居这段时间内的收入和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所承担的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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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将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对方名下,对方当然可以分割。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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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严律师,那如果卖房的人能证明这笔款是父母出的(当时卖房的人一起去的银行),现在能否说明问题呢,这样的话,老人岂不是一场空?!难道法律在这方面没有办法补救吗?!是儿媳想分得财产而起诉离婚的,打了很多不合理的事实,现儿子不同意离,如达不成协议,法庭第一次是不是不会判离呀,调解不成后那么最终法院会怎么就这些财产来判决呢,时间上是不是就会在6个月内作出强行判决?!还是得在6个月后女方再次起诉方作出最终判决?!(现女方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分这个房产,孩子抚养权也不要,让老人真得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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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二楼的问题也是我问的,请严律师能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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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已经作出,目前很难补救。
债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反则反之。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还是会被认为是共同财产。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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