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统计
帮助
专家论坛首页
»
法律咨询论坛
»
公司法律咨询
»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法律编辑
超级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楼主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7-10-21 20:24
只看该作者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一)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不清的;
(二)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三)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也就是说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控制股东
债务
连带责任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1fuwu.com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3524629283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专家论坛”
UID
1002
帖子
690
精华
1
积分
10
阅读权限
150
在线时间
1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0-15
最后登录
2007-11-16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