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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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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律师,
1如果我与女朋友结婚后我父母为我买了一套房子,而且房产证上署的是我的名字,请问这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果因为妻子一方的过错而导致我们的婚姻难以为继,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是不是过错一方应该少分一些,对此有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
3对于各自的婚前财产,是不是在结婚几年之后就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继承方面,如果被继承人去世,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兄弟姐妹都健在,请问他的财产是否应由他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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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属于共同财产,但司法实践中各个地方对这种情况认定不一,有些地方认为是个人财产。
2、如果是法定过错,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3、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转化为共同财产
4、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按照人数原则均分财产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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