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有否法律障碍
公司法仅对股权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作了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回购股东股权未作任何规定,也就是说公司法未作禁止性规定。
有的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抽逃出资作了限制性规定,股东如果想退出股份只有通过转让股权实现,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公司回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观点认为,公司的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通过减资实现回购公司股东股权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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