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可以不出示凭证,而进行协议公正吗?
由于我银行有存款,但不想让他知道,所以写了一个这样的协议想拿去公证,但公证处的人说要出示财产的清单和凭证,
公正处的人还说其实这样不用公正的,只要你能证明是婚前的就行,但存款这种东西是流动性的,而且日期也会变,
好像有夫妻结婚八年后,所有财产不管公正与否都视为共同的是吗?
下面是我草拟的协议,这样不能去公正的话,我可以就这样跟他签吗?这样签后有法律效力吗?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请律师朋友给予指导.非常感谢!
1、 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存款、股票、基金等个人名下已有的合法财产。
2、 双方结婚之后,夫妻一方的所有合法收入归自己所有。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接受他人的赠与或继承他人的遗产,接受赠与的财产或继承的遗产归个人所有。
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付给另一方的财物包括生活费用,或者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财物,财物所有权归接受方所有。
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财产自由支配,一方不得干涉,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家庭开支(生活费、共同子女抚养教育费等)
6、无论婚前婚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本人承担。
7、 协议有效期: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8、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