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钱,经人介绍,我和我丈夫结婚,我用他家发的财礼买了嫁妆,自己家也补贴了点。我们俩的关系一直很冷淡,或许只是碍于年龄大迫于家庭压力才结合的。四年来,我们没有过过夫妻生活,他在消防队里工作,一周只回来一两天,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当然,我们在亲戚朋友面前还是夫妻。
去年年底,我决定结束这场婚姻。可是,他突然说他自己有病,医生说是得了类似于前列腺炎这种病,不过在治疗一段时间就完全康复了。但是,不管怎样,我无论如何是要离婚了,一来我对他确实没有感情,二来他们家在外面造谣说他的病是由于我引起的。一开始,他同意离婚,并签了
离婚协议书,可是随后就反悔了,死活不肯离,如果我起诉离婚,就反告我欺骗他们,并要求我赔偿。
请问,律师,我可以起诉离婚吗,重要的是我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拿回一些财产,否则我出不了这口气。
房子是夫家的,我不要,我自己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但是,当初的家电等,我可以主张吗?我两婚内收入都是各自顾各自的,偶尔,他也会给我点钱,但是他妈妈死的时候,我也拿出了一万块的。另外,我还可以主张那些权利?
2.起诉离婚,该怎么写才最有利于我,是以他隐瞒病情为主,还是以夫妻没有感情为主?(我两都是老实人,没有丝毫婚外情)
我的文化成都不高,这篇求助是让我弟弟写的,先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