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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继承权咨询

房屋产权,继承权咨询

丈夫与前妻于多年前结婚,婚后有一孩子A,在结婚期间,夫妻两人共同建造一住宅房(产权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后来前妻因病去世,丈夫于前妻去世后再娶后妻,即现任妻子,现任妻子也有一孩子B。孩子B是后妻与丈夫结婚后带过来的。

问:此住房现在归谁所有?后妻享有共产权吗?

因为前妻已经去世,是否此住房可以把它叫做前妻的一部分遗产呢?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丈夫和孩子A都可以继承,对吗?但事实是,现在一个新的家庭正居住在此住房内。在哪种情况下,才能继承?或者之前就应该办理相关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此住房后妻,孩子B,可以继承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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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妻子与小孩B只有对丈夫享有的部分有继承权
江苏南京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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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住房将要被拆迁了,那么孩子A如何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继承权?

是不是应该在拆迁之前,就处理好孩子A应有的权利?通过哪种途径来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证明啊?

如果拆迁后再来处理的话,也许就有可能会发生某些纠纷了,对吧?


非常感谢严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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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A本身对房子就有权利。就目前来说,可以要求对房子进行部分继承
江苏南京苏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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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孩子A可以要一户有自己产权的房子吗?
如果父亲不给,孩子A应该怎么处理?



孩子A怎么才能实现对房子的部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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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怎么个补偿方式,目前谁都不知道
江苏南京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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