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前妻于多年前
结婚,婚后有一
孩子A,在
结婚期间,
夫妻两人共同建造一住宅房(产权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后来前妻因病去世,丈夫于前妻去世后再娶后妻,即现任妻子,现任妻子也有一
孩子B。
孩子B是后妻与丈夫
结婚后带过来的。
问:此住房现在归谁所有?后妻享有共产权吗?
因为前妻已经去世,是否此住房可以把它叫做前妻的一部分遗产呢?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丈夫和孩子A都可以继承,对吗?但事实是,现在一个新的家庭正居住在此住房内。在哪种情况下,才能继承?或者之前就应该办理相关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此住房后妻,孩子B,可以继承吗?
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