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这样一种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父亲的。位置处于县城中央,自盖房,是他的父母盖的。宅基地是这样的,分的时候是按人分的,一人一分,那时只有我老公一个孩子,算独生子女,给奖励了二分。共五分。有五间正房,三间偏房。现在是婆婆于去年去逝了,还有一个父亲,一个弟弟。这样的情况,如果分家,我老公能分多少,我能否要求他那一份归我女儿所有。孩子归我抚养,他每月另付孩子的抚养费。
另外,QQ上的聊天记录能否作为他有第三者的证据。对于第三者如果有证据有没有判她入狱的可能
[ 本帖最后由 han-xin 于 2008-3-25 08: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