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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房产问题

请教房产问题

律师:

您好!

    我于2006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于今年1月结婚,我与先生考虑到现住的这套房子面积比较小,打算出售后重新购置一套大一些的新房.因这套房是我的婚前财产,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现房子卖掉后,款项用于新房的首付款,后期的贷款由我们共同承担.先生说买新房我做了很大的经济贡献,想让我享有七成的权利,不知道能否办理这样的公证?即公证为我享有新房70%的权利,如果可以,公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如果不办理公证,可否让他出具一个书面的说明,这样的说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我们均属再婚.避免以后在经济上产生纠纷.感谢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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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公证,收多少钱要去公证处去问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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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严健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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