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于2004年9月登记结婚。同年的10月我们在成长的家乡小城买了房(我俩毕业后一直在广东工作,当时没想到在外安家),购房人为我老公一人签名。因家乡开发商的原因,我们还未办到房产证。
但最近我们的家庭矛盾明显和加大:老公的父母一直有意以后我们将该房子便宜卖甚至赠与老公的姐姐,加上婆婆有些专横没多商量且平时多偏袒老公未出嫁的姐姐,以及我和老公都是白手起家这一切都是我俩辛苦工作换来的,近来主要为此些吵作一团。
老公很爱我,但他也是一个很重亲情的人。我担心老公会因其姐姐曾在外心理受过伤害和其父母的压力,而到时私下在可办房产证时直接办为其父母或姐姐的名字归其所有,或是私下签名赠与其父母或姐姐。请问如果我的假设可能,那我老公的行为合法吗?而且如果那样,我和老公本来好的感情可能会因自己无法接受而破裂!
我的担心有必要吗,请您在百忙中能给解答,非常感谢!回复到我的邮箱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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