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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这样的情况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么??

求助:这样的情况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么??

我男友三年前离婚,有一子随母生活,协议写明抚养费等等各人一半。
我和男友各有工作,现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店,营业执照上是我的名字。口头约定,由我男友利用空闲时间帮我们看店,每月拿固定工资,利润我和合伙人平分,我男友无份。
想咨询的是:1、今年我和男友结婚后,这家店仍算是我个人财产,还是自动转成婚内财产了?听说婚前个人财产过几年后会自动转成婚内共同财产??
            2、我们结婚后,我男友的儿子今后若要来分这家店的财产,有法律依据么?
            3、我父母的房产和财产若在我们婚前没有公证只给我,婚后会不会变成给我和我丈夫共同的?若公证只给我,丈夫前妻的儿子是不是就没权再来讨要份额?可要是没公证呢?我丈夫有没有份?他前妻的儿子有没有份?
            4、我男友若失业了,他儿子的抚养费是不是要我来替他付出?若我本身经济情况不好,可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
            5、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在婚前就做好么?还是在婚后也可以根据情况再公证的??
望各位律师抽出宝贵时间给予解答!!
急盼知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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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店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的说这个是属于你个人的还是共同的。
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而变成婚后共同财产,这是原则。
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给双方的,那么就是给一方的。婚后赠予则反之。
婚前财产是否有必要做公证,这个需要你们自己衡量,不是必须做,也不是不需要做。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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