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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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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6年通过父母帮助购得一房产为我一人名字,07年9月登记结婚,到目前尚有10万贷款,请问女方现要求加名字和不加名字,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情况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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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建议不要随意在产权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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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如果女方一定要加上名字,请问律师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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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女方名字此房即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加女方名字此房永远为你个人财产。如果女方一定要加上名字,你是否同意只能由你个人权衡得失了!

[ 本帖最后由 lhsh98 于 2008-3-9 16: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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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有区别的,不加名字,这套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加上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对方就有权分割
至于是否加上女方的名字,你需自己衡量
上海冯小敏律师  电话:13524629283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专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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