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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通话清单的问题

关于手机通话清单的问题

我的手机因为办理时没带身份证,所以登记的是我先生的名字,但手机一直是我在使用并缴费。今年2月份,我先生凭身份证打印了我的通话记录清单,而且由于通话记录中,有一手机号码出现频繁,通话时间长,间隔时间短,而且互发短信多,就认定我有不正常关系,请问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时可以以此作为依据而判定过错方在我吗?我是否能起诉我先生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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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侵犯你的隐私权,这个证据在法律上也很难认定你有婚外情。
建议你与丈夫好好谈一下,把事情说清楚不就行了。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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