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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产权

关于房子产权

二位律师,您好!

我和我先生现正面临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关于房屋产权我能获得多少利益,请教二位的专业意见。
房子是由我先生和公公婆婆共同出资购买,并已全额付清房款。
房子产权人为我先生一人的名字。

当时签定房屋购买合同时间为2006.1.3(假设时间)
房产证房管所备案登记时间为2006.3.8(假设时间)
我们的婚姻登记时间为      2006.2.7(假设时间)

我的疑问是:
1、房子产权时间是以购买合同时间为准还是以房管所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2、我们的婚姻登记时间在房子房管所备案时间之前,房子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3、因房款全部由男方及男方家人支付,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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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你一分钱都没出过,法院很可能会认为你对房子没有权利。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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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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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时买房没有需要我出钱,但装修,家私电器等都是由我来支付的,并且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产权人(我先生)同意写一份与我产权共有的声明并公正,是否在法律上就承认是夫妻共有财产了呢?

严律师,谢谢,期盼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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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你先生到房产局在房产证上把你名字也加上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擅长婚姻、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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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加名字要额外交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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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要收钱
江苏苏砝律师事务所
严健律师   咨询电话:138138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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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可以和你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写明这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冯小敏律师  电话:1352462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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