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产证婚后取得,是婚前财产吗?
问: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的,但是产权证是在我结婚后才办理下来的,请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算是婚前财产吗?
答:如果在上海,毫无疑义,这套房子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只要你能够证明这套房子是在婚前用你的个人财产买的。
有些地方法院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认为,这套房子应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我该怎么办
我婚前他父母给我们结婚用,买了一套预售房,当时钱不够,我自己出了五千,我和我姐借了四万,但预售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他爸的,结婚一年后,我姐四万已还,房子交工后,办理房产证时,又改成了他的名字,在办理产权证期间,我把自己结婚一年来攒的两万多块钱又用来装修了房子,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办下来,现在我们由于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下去,请问房子该如何分?装修花去的钱该怎么分?婚前买房我自己出的五千怎么办?
---根据你说的情况,在上海除非你能够证明买房时你确实出资,否则无法主张买房时的钱的 证明你出了装修费,才可以主张分割
请问房子婚前买时预售房合同写的公公名字,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公公又自愿把名字写成了丈夫的名字,那么现在离婚时,房子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这个要看房产的权属如何认定了
谢谢,那么房产的权属于认定由谁决定呢,婚前买时收据上都是公公的名字,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公公写了一份证明,写的是说自愿意把房子的名字改成儿子的,我以前改成儿子的就是我们夫妻共同的了.
---这个要看,在上海可能会认定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但每个地方的操作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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